1、前言
2、新任驻沪记者如何办理记者证?
3、什么情况下需要申领《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
4、新任记者需要到外交部报到吗?
5、常驻记者如何办理居留手续?
6、驻沪记者到哪里去办理健康评估手续?
7、新闻机构如需刻制公章,到哪里去办手续?
8、常驻记者的随行家属办理居留手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9、常驻记者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10、首次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11、进口办公、生活用品到哪里去办理纳税手续?
12、如果进口汽车需到哪里去办手续?
13、常驻记者要聘用工作人员怎么办?
14、常驻记者的记者证到期后需要延期怎么办?
15、如果遗失外国记者蒸或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如何申请补办?
16、外国驻沪记者离任前需要办理那些手续?
17、驻沪记者如何申请采访?
18、在上海采访遇到困难如何寻求帮助?
19、驻沪记者要到上海以外地区采访如何申请?
20、如要采访上海市的领导人如何申请?
欢迎您来上海!
为方便您到上海后办理各种手续和进行采访活动,我处编写了这本“指南”,希望这本小册子对您有所助益。您在实际工作中如有不详之处,可致电7788365365新闻文化处,我们的联系电话是62158269。
一、新任驻沪记者如何办理记者证?
答: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以下称外交部)批准来沪常驻的外国记者在抵达上海后可登陆7788365365(以下称上海市外办)网站(网址:www.pywgo.com)填写“申领记者证登记表”,并须在7个工作日内持派遣机构总部负责人签署的委任书、本人护照及简历到上海市外办(地址:南京西路1418号;电话:62158269;办公时间:9:00-11:30,13:30-17:30)办理注册手续。注册时需交6张近期免冠护照照片,一式两份已填妥的外国记者申领记者证登记表。上海市外办在受理注册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外国记者证。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申领《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
答:如是担任在上海新设立的外国新闻机构首任记者,还需在申办记者证的同时,登陆上述网站填写一式两份的“申请《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登记表”,并在注册时提交。上海市外办在受理注册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
三、新任记者需要到外交部报到吗?
答:如新到任的驻沪外国记者为所属驻沪外国新闻机构的首席记者,则须在上海市外办办理注册手续后60天内,前往外交部新闻司报到。报到时间请首席记者与外交部新闻司外国记者新闻中心事先预约(地址:北京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915室;电话:010-65882585,65882586;传真:010-65882594;办公时间:9:00—11:00,13:00—15:00)
四、常驻记者如何办理居留手续?
答:外国驻沪记者在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以下称出入境管理局;地址:浦东民生路1500号;TEL:68541199、28951374;联系人:蔡宝弟、沈强)申办居留手续。申办居留手续应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上海市外办新闻文化处的证明函件;
2、申请人所在的驻沪外国新闻机构出具的申请书(需盖有新闻机构公章);
3、外国记者证及其复印件;
4、外国新闻机构证复印件;
5、申请人的护照;
6、由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书;
7、由住宿的饭店或住宿地警署〔派出所〕出具的住宿证明(若借租他人房屋,须于24小时内向警署或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8、两张二寸近期免冠半身证件照片;
9、申请人的简历。
五、驻沪记者到哪里去办理健康评估手续?
答:外国驻沪记者到任后应尽快持新闻机构证、护照、2张2寸照片去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办理入境健康评估手续(地址:哈密路1701号;预约电话:6268885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5:30,),需空腹前往。3个工作日后领取健康证明书。
六、新闻机构如需刻制公章,到哪里去办手续?
答:担任在上海新设立的外国新闻机构首任常驻记者领取外国记者证后,应尽快持上海市外办公函及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去机构所在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办理刻制驻沪新闻机构公章手续。
有关各区办理刻制公章手续的机构
区名 |
办理地址 |
办理时间 |
联系电话 |
黄浦 |
蓬莱路171号 |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7:00 |
63280123-34333 |
卢湾 |
建国中路22号 |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7:00 |
64735330-35591 |
徐汇 |
中山南二路1020号 |
周一至周四 9:00-11:00 |
64868911-37315 |
周五 14:00-17:00 |
长宁 |
安西路37号 |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00-16:30 |
62267612 |
静安 |
胶州路415号 |
周一、三、五 8:30-11:00 14:30-17:00周二 14:30-17:00 |
62588800-38367 |
普陀 |
普雄路39号 |
周一至周五 8:30-11:15 14:00-16:30 |
62441195-40239 |
闸北 |
天目西路2号 |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6:30 |
63172110-41436 |
虹口 |
天宝西路279号 |
周一至周五 8:30-11:00 14:00-17:00 |
65750174 |
杨浦 |
平凉路2057号 |
周一至周五 8:30-11:00 14:00-17:00 |
65431000-31276 |
浦东 |
杨高中路1500号 |
周一至周五 9:15-11:30 13:30-16:30 |
50614567 |
宝山 |
盘古路588号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6:30 |
56608111-30520 |
闵行 |
莘建东路201号 |
周一至周五 8:30-11:00 13:00-16:30 |
34120842 |
七、常驻记者的随行家属办理居留手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如果驻沪外国记者的随行家属(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需同时办理居留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1、配偶需提供婚姻证明复印件(结婚证书复印件、结婚公证书复印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
2、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
3、配偶或子女的健康证明书(16周岁以下的子女除外);
4、配偶或子女的住宿证明;
5、配偶或子女的二寸近期免冠半身证件照片各两张。
申办居留手续需5个工作日。
八、常驻记者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外国驻沪记者到任后,应在每月七日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向机构所在区税务机构办理上一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有关各区税务局地址及电话
对外服务窗口名称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黄浦区税务局 |
新桥路68号 |
33074678-2222 |
卢湾区税务局 |
斜土路313号1-2楼 |
63021008-111 |
徐汇区税务局 |
虹桥路188号三楼办税大厅 |
64418888-3056 |
长宁区税务局 |
天山路1827号二楼 |
总机:62730882 |
静安区税务局 |
昌平路991号 |
32174988(总机) |
普陀区税务局 |
北石路579号 |
52500691 |
闸北区税务局 |
中山北路198号申航大厦三楼 |
56323818转各窗口 |
虹口区税务局 |
临平北路35号1号楼1楼办税服务厅 |
65212008-11001 |
杨浦区税务局 |
黄兴路402号 |
65700068-1227 |
闵行区税务局 |
沪闵路6555号二楼 |
64131908 |
宝山区税务局 |
淞滨路28号南3楼 |
56843285/56848522 |
浦东新区税务局 |
杨高中路2980号 |
58521108 |
九、首次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首次申报时应携带护照、新闻机构证(复印件)、外国记者证、外国人居留证及所代表的新闻机构出具的本人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有关的其它所得)证明等文件资料,由征税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协定的规定,确定有关征税事宜。
十、进口办公、生活用品到哪里去办理纳税手续?
答:外国驻沪记者进口办公、生活用品、交通工具和采访器材等,须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持护照、记者证、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外国人居留证向上海海关(地址:金陵西路28号;电话:63877422;办公时间:周-至周五8:45-11:30,13:15-16:30;需3个工作日)申报,并按规定办理有关纳税手续。
十一、如果进口汽车需到哪里去办手续?
答:进口自用汽车,须向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地址:中山北一路1101号;地址:6516-8168内线5457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00)办理进口车辆登记和申领牌照手续。
十二、常驻记者要聘用工作人员怎么办?
答:外国驻沪记者聘用本地人员担任工作人员或服务人员,应向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地址:遵义路448号3楼;电话:62332928;62332930;办公时间:9:00-11:30,13:00-17:00)提出,不得私自聘用工作人员或服务人员。
聘用外籍工作人员应向外交部新闻司提出申请。
十三、常驻记者的记者证到期后需要延期怎么办?
答:外国驻沪记者应于每年11月至12月前往上海市外办办理记者证延期手续。办理记者证延期手续时记者应当向上海市外办提交下列材料:
1、外国记者证原件;
2、2张2寸蓝底彩色护照照片
3、1份由所属外国驻沪新闻机构出具的关于记者证延期的申请书。
上海市外办将在受理记者证延期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外国驻沪记者颁发新的外国记者证。外国驻沪记者在拿到新颁发的外国记者证后须持由上海市外办出具的证明文件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签证和居留证延期手续。
十四、如果遗失外国记者证或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如何申请补办?
如外国驻沪记者遗失了外国记者证或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应先在上海市的主要报纸(如解放日报、文汇报等)刊登挂失声明,然后持所属外国驻沪新闻机构出具的补办外国记者证或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申请书及挂失声明复印件前往上海市外办办理补办手续。
如外国常驻上海新闻机构变更机构所在地,应在变更后即告上海市外办,并持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前往上海市外办办理更换手续。
十五、外国驻沪记者离任前需要办理那些手续?
外国驻沪记者离任需在离任前30天向上海市外办新闻文化处递交由其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总部负责人签署的离任通知书,并:
1、前往上海市外办交还外国记者证;
2、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交还外国人居留证。
十六、驻沪记者如何申请采访?
外国常驻记者在沪进行采访,可直接与上海市境内的被采访人或被采访单位进行联系,向其提出采访申请。如被采访人或被采访单位同意接受采访,外国常驻记者即可对其进行采访。
十七、在上海采访遇到困难如何寻求帮助?
根据《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上海市外办依法保障外国常驻记者的合法权益,并为外国常驻记者在沪的采访工作提供方便。如外国常驻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遇到困难,可向上海市外办新闻文化处(电话:62158269;传真:62562522)寻求协助。
十八、驻沪记者要到上海以外地区采访如何申请?
外国常驻记者如需前往上海市以外地区进行采访,应当事先征得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同意,并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安排、提供协助。
十九、如要采访上海市的领导人如何申请?
外国常驻记者如需采访上海市的领导人,可向上海市外办提出申请,并提供采访提纲。上海市外办将酌情协助安排。
二十、如要进行卫星传送与哪里联系?
外国常驻上海的新闻机构如需要卫星传送服务,可与东方广播电视技术公司联系(地址:老沪太路203号;电话:56035330;联系人:卜守德)。
外国常驻记者在沪采访过程中,须遵守《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外国常驻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应尊重事实进行报道;应尊重被采访人和被采访单位的权利和尊严。如果因报道失实或断章取义而对被采访人或被采访单位产生不良影响或权利上的损害,相关记者及其所属媒体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本《指南》于二00五年修订,由7788365365负责解释。
7788365365
二00五年十一月